河口县纪委、监委多管齐下,多措并举,多面发力,聚焦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与腐败问题,下苦功、出真招、求实效,以精准监督助力精准攻坚,护航精准脱贫。
县纪委、监委牵头拟定了《河口县脱贫攻坚责任追究办法(试行)》,将全县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各级党政机关、人大机关、政协机关、审判机关、检察机关、人民团体、参公管理事业单位、垂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,其他事业单位、国有企业和基层村(社区)组织及其工作人员(含临时聘用人员)纳入监管范畴。同时,有针对性地从乡镇党委政府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、行业主管部门、挂包单位、驻村工作队员、挂联帮扶干部、村(组)干部在脱贫攻坚中的角色定位和工作职责出发,分别开具7类40条“负面清单”,进一步明晰了各自的责任。
今年以来,该县纪委综合采取不打招呼、不发通知、不要陪同、直插现场的方式开展暗访26次。从纪检、审计、扶贫、财政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7个调查组开展扶贫领域联合专项检查,实现了“常态化”检查与“随机化”抽查的有机结合。同时,依托现代高科技新媒介信息技术手段,加强与扶贫、住建、发改等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,多渠道收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,做到既遏制增量,又减少存量。充分发挥“五级联动”平台作用,进一步延伸监督触角,提升监督能力。截止目前,共受理脱贫攻坚群众诉求件475件,已办结471件,正在办理4件。把脱贫攻坚列入今年巡察重点,派出3个巡察组进驻3个扶贫行业部门,开展专项巡察。
坚持问题导向,严格执行“一案双查”,紧盯扶贫款物发放使用的各个环节,少数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不担当、不作为、作风不实等问题,做到事实不查清不放过、违纪人员不处理不放过、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,执行纪律从严从紧。今年以来,累计纠正和查处问题31个,处理责任人52人。(杜春旭)